房屋鉴定房屋安全问题中不可忽视的危险问题该如何处理?

2019-0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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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检测鉴定单位判断房屋为危险房屋时的处理原则: (一)观察房屋现有情况下使用的房屋。主要用于采取适当的房屋安全措施后,能保持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。 (二)处理使用。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,即可解除危险的房屋。 (三)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。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。 (四)需要整体拆除的房屋。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,需立即拆除的房屋。


房屋鉴定

房屋鉴定检测与维护需要做好哪些工作? (一)房屋所有人、使用人应当经常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,做好历年房屋修缮记录,保全设计施工资料,建立房屋安全档案,在暴风雨、汛期季节,应做好加固维护工作。 (二)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,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不得出租。

危房解危技术要求有哪些? (一)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。 (二)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。 (三)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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